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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通告可以休矣/杨涛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6-30 17:17:45  浏览:8627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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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合 通 告 可 以 休 矣

杨 涛


2001年4月,为配合正在开展的“严打”整治工作,河北省沧州市公安局、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沧州市司法局联合发布敦促犯罪分子投案自首的《通告》,承诺对在2001年12月31日前投案自首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员予以宽大处理,其中第二条规定:“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员的亲属主动寻找和规劝在逃人员投案自首,在逃人员在亲属规劝或陪同下投案自首的,可以依法减轻或免除处罚。” 张文的父亲张老汉看到《通告》后,不远万里寻子规劝其投案自首。但该案在审判中,法官明确表示,对于辩护律师提出的对于张文量刑应该适用《通告》的主张,不予采纳,理由是通告规定“可以依法减轻或免除处罚”,超出了法律对自首处罚的规定,遂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见<<检察日报>>9月3日
此案因为张文是否该减轻处理,司法机关是否食言,引起很大争议。但笔者认为,此案更值得注意的是对联合通告、运动式司法的思考,相当长一段时间以来,每逢“严打”来临,各地政法机关都会出台一些联合通告,许诺一些宽大的政策,有些甚至有点离谱的处理措施, 以争取更多的犯罪嫌疑人自首,其中不乏如沧州市的联合通告,引发一系列的问题。
首先,地方司法与行政机关发布这类许诺宽大无边政策的联合通告,有僭越职权,行使立法、司法解释权之嫌。如沧州市的联合通告规定对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员都可以依法减轻或免除处罚,“可以”的规定虽说是量刑的“得减”,而不是“必减”,但刑法理论一般认为规定“可以”的都是要减,不减要有充足的理由,是一种例外。但《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是“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刑法要求很明显,是要犯罪较轻的自首才可以免除处罚,通告却是不分罪行轻重都可以依法减轻或免除处罚,显然与刑法不符。
其次,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一起发布通告,职能混淆,令人容易产生误解。法院、检察院是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审判、检察职能,公安局、司法局是行政机关,行使司法行政权。由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几家联合发布通告,内容既有涉及司法事务又有行政事务,普通百姓容易认为这几家机关都是一家人,都可行使相同的权力,仍是在一起联合办案,不利于法治观念的形成。
最后,各地根据自身情况,在不同时期制订不同的宽大措施,不利于司法的统一。首先是各地的措施不同,令普通百姓对法律的严肃性产生怀疑;其次是严打的措施过于宽大,犯罪嫌疑人容易心存侥幸,作案后不及时自首,专待“严打”时机来自首,以获更大的收益。当然,法官们也可如沧州市的法官一样不适用通告进行处理,但不守信的代价换来的是司法权威和信誉的丧失。
其实,刑法在关于量刑上的有法定从轻、减轻及免除处罚情节的规定,也有法定从重情节的规定,司法实践中法官还可以酌定从轻、从重量刑,应该说法官在量刑上是有比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各地在制定刑事政策中完全可以在法定的情形下,对自首与不自首的区分处理,并通过个案宣传,争取更多的犯罪嫌疑人自首。
值得欣慰的是,近日中央政法委在江苏省连云港市召开的“严打”专项工作研讨会上,提出各级政法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理解和长期坚持“严打”方针,坚持法治原则,以与时俱进的精神,建立健全贯彻“严打”方针的经常性工作机制,切实增强“严打”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经常性“严打”方针的确立,在运动式 “严打”背景下出台的联合通告将会逐渐失去市场。

  通联: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检察院 杨涛 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硕士
邮编:341000
E—mail:tao1991@163.net tao9928@t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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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2010〕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软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从2001年起在政府机关全面推广使用正版软件,基本实现了中央、省、市(地)三级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的工作目标。为巩固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的工作成果,建立长效机制,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各级政府机关带头使用正版软件,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环境,对于树立政府机关良好形象,促进软件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保护知识产权意识,自觉使用正版软件。
二、开展使用正版软件专项检查工作。各级政府机关要对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办公软件、杀毒软件使用情况。新闻出版(版权)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部分地区、单位进行重点抽查。使用非正版软件的,要及时进行整改。对需要的正版软件,要安排必要的资金并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购买。各单位购置、更换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同时安排必要的软件购置资金。要认真落实有关要求,将软件作为资产纳入部门资产管理体系,加强软件的资产管理。其他国家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的检查和整改工作,参照上述要求执行。
三、切实落实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规定。各级政府机关购买的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各单位更新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必须使用正版产品。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强计算机预装操作系统软件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落实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监督责任。各级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保证本单位软件使用正版化。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合作,根据职责分工,切实做好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强软件产品质量管理,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新闻出版(版权)、工商、商务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维护好软件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财政部门负责正版软件的资金保障,加强对软件资产管理的指导。新闻出版(版权)部门要会同工业和信息化、财政等部门做好使用正版软件的日常监管和督促检查工作,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每年都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检查,并将年度检查情况报告国务院。
五、中央国家机关软件正版化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于2011年5月底前完成,省、市(地)、县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于2011年10月底前完成。各地区、各部门要将完成情况及时报送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汇总后报国务院。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一○年十月十八日

关于2005年度烟草农药使用的推荐意见

国家烟草专卖局


中烟叶生[2004]82号

关于2005年度烟草农药使用的推荐意见




各省级局(公司)烟叶部门,各省级工业公司有关部门,有关科研单位:
  1999年以来,中国烟叶生产购销公司每年组织有关单位开展烟草新型农药大田药效对比试验,筛选经济、安全、有效的农药品种,为规范烟草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控制烟叶农药残留量,提高烟草病虫害综合防治水平,实现烟草病虫害的可持续治理,改进烟叶品质,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4年9月,中国烟叶生产购销公司组织行业内外有关专家组成烟草农药使用推荐专家评审组,对具备“三证”(即许可在烟草上使用的登记证、产品生产许可证及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经过两年14地(一年7地)规范试验的农药品种进行了认真审议和评价,确定了60个农药品种在烟草上推荐使用。现将2005年度推荐在烟草上应用的农药品种和禁止或限制在烟草上应用的农药品种及化合物予以公布,请各产区严格贯彻执行。
  各产区要充分重视加强烟草植保工作,进一步加强烟草农药的管理力度。要尽快实行由省公司组织,以分公司为主体召开烟草农药订货会,农药统一进货、公开招标、比质比价采购,坚决杜绝假冒伪劣农药品种的使用。要在全国烟草病虫害预测预报及综合防治网络的指导下,积极推进烟草病虫害的统防统治工作,完善植保社会化服务体系。要加强对技术人员和烟农的培训,推广烟草农药安全合理使用技术,避免出现药害。要对症科学合理用药,严格把握施药剂量、方法、次数和防治适期,注意轮换、交替用药。要在农业防治的基础上,综合地、协调地运用生物的、化学的、物理的各种防治措施和手段,构建烟草有害生物综合治理技术体系,降低烟叶中农药残留量,提高烟叶品质和安全性。
  各产区公司要严格按照2005年度农药推荐意见采购和应用农药。2005年中国烟叶生产购销公司将组织对全国烟草农药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农药管理、使用混乱的产区,一经发现,国家局(总公司)将严肃通报批评;对购进不符合国家、国家局(总公司)规定的农药引起药害造成经济损失,或农药残留超标造成不良影响的产区,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OO四年九月二十日

   附 件:

  1.烟草上推荐使用的农药品种及安全使用表
http://www.tobacco.gov.cn/messageshowpic.php?news_id=852&pic_id=0
  2.禁止在烟草上使用的农药品种(或化合物)名单
http://www.tobacco.gov.cn/messageshowpic.php?news_id=852&pic_id=1